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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服务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

  4、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立即进行处理;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告知办理途径,不推诿、拒绝。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办理相关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能办理的,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6、实行限时办结制。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对承担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限时办结。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2个工作日;户外广告设置许可,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许可,4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5个工作日;燃气供应、经营许可,10个工作日;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许可,3个工作日。
  (二)公益服务标准。及时处理燃气管线事故,抢险抢修随叫随到,事故抢修抢险一次处结率达100%;对管线维修,小修24小时内完成,大修36小时内完成;实行全天候城市保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三)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全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建委党委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集体承诺,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指定介绍分包商,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牟取私利。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服务承诺实行投诉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存在违诺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莱芜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市建委投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8899635
  十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格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实行政务公开。继续坚持执法工作“六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执法结果、执法动态)制度,公开、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管理对象。
  (三)实现提速增效。对在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一经受理,3日内处理完毕并回复;对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审批,在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更加关注民生,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新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落实责任追究。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禁滥用职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努力树立城管部门良好的公共服务形象。
  投诉电话:6258111
  十五、市交通局
  (一)首问负责,热情接待。来人、来电,有访必接,有问必答,不属于本职事项的及时转办。明确处理途径,不敷衍,不推诿,不造成服务对象不必要的来回往返。
  (二)依法治交,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着装整齐规范,亮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裁量公正,不徇私情,实行办案回避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公正透明,阳光操作。执法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权利义务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各种交通规费费种公开,标准公开,票据规范,管理严谨,做到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网上公示我市执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方便车主业户查询。 
  (四)提高效率,限时办结。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期限的事项,能当时办的,当时办;当日办的,当日结;复杂的、重要的、需上报审批的,主办部门、主办人负责跟踪催办,全程服务,限期办结;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严守纪律,勤政廉政。杜绝“三乱”行为,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禁止接受车主业户的宴请,禁止参与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六)诚信守诺,违者必究。自觉接受广大客户、业户、社会各界对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各服务窗口的监督。凡有违法违纪或不兑现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6275031
  十六、市水利与渔业局
  (一)提供优质服务。实行行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诺制、AB角工作制等制度。公开行政许可、规费征收以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程序、标准和办理时限;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确保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
  (二)简化办事程序。凡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凡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当即受理;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待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行政规费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一次性告知其征费依据和标准,征费收据送达之时当即办理。
  (三)缩短办事时限。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下级请示事项,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特殊情况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对行政审批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专家评审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报文单位;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对外单位来文会签,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问题,易于处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问题复杂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的应告知延期办理的处理意见,同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严格加强监督。局纪委负责对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推诿拖延、行政不作为等不良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以权谋私、行政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监督投诉电话:6115366电子信箱:lwslrsk@163.com
  十七、市农业局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到市农业局办理咨询事项、首问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要给予答复、办理或告知办理时限;对不属于自己职责的事要引导询问人去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对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说明原因,需要调查研究方可办理的事要向询问人承诺办理期限。
  (二)实行服务承诺制。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一站式”服务,公开许可项目的收费标准;所有审批项目均在2-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严格按规定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实行零收费;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挂牌上岗,文明执法,不以权谋私,不乱收费、乱罚款。
  (三)实行限时服务制。接到涉农案件的举报,24小时内深入现场调查、处理;收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财务、农村集体资产、减轻农民负担、粮食直补、农业保险等问题的信访事件,在5天内深入现场或转有关部门处理,从接到信访材料之日起30天内给予答复;接到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分析确定病因,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指导防治。
  (四)实行一次告知制。对企业、农民和基层单位办理有关事项,做到一次咨询服务,详实告知所有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实行一次性告知。
  (五)实行行政问责制。对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承诺内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6211241
  十八、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一)服务主动。对审批、审核、登记、备案等服务事项,凡属本局直接办理且材料齐全的,在承诺时间内限时办结,特殊事项节假日预约办理;对需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的事项,派专人跟踪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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