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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6、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7、各级行政区土地权属争议面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级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2、1:1万~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标准分幅现状图;

  3、各级的基本农田分布图;

  4、各级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

  5、市(区)城镇地籍图;

  6、土地权属界线图;

  7、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8、第二次土地调查各专题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各级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分析报告;

  (3)各市、区级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主要成果包括:

  1、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各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5、各级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

  6、各级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

  7、各级城镇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系统。

  六、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从2007年6月起,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及各项试点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从2009年开始,全市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实施计划

  根据国家、省制订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以下工作:制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组织实地开展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检查,建设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市级各项成果的汇总,负责对市、区级土地调查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成果进行验收。配合省对重点地区和耕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开展外业实地核查,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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