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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FS:PAGE]本手段。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用一年半时间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换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完成剩余建制镇及独立工矿地籍调查工作,包含雪野镇、茶业口镇、大王庄镇、羊里镇、寨里镇、杨庄镇、牛泉镇、和庄乡等八个乡镇驻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和除黄庄镇、颜庄镇、里辛镇、艾山街道办事处、鹏泉街道办事处以外的十五个乡镇的独立工矿用地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对全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利状况及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满足各级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决策以及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按国务院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内容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为:完成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开展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工作;完成耕地后备资源和可用作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土地调查工作;开展土地权属纠纷和灾毁地调查;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重点区域村庄地籍调查;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换证和重点区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换发工作;建立全市三级联网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调查成果的网络化、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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