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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实施意见
(鹰潭市交通局 2008年2月21日)

  为加快实施“四大一新”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规范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管理,大力改善我市农村交通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江西省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强动力,以消除渡运安全隐患、方便农民群众出行为宗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步伐,严格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完成“十一五”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 “积极性高的先上,地方配套资金容易解决的先上,渡运量大的先上”的原则,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即2010年底),全市完成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26个,5361延米,投资34175万元。(具体见附表)
  三、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改渡建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成立以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交通、财政、海事、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有改渡建桥项目的县(市)、乡(镇)两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要抢抓机遇,把农村
  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改渡建桥所需土地、资金等相关问题。
  四、明确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负总责,具体项目建设单位由其自行确定,原则上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交通部门负责建设。建设单位对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负总责。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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