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鹰府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鹰潭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鹰潭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市,结合实际,提出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风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建立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对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作用。要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事项以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逐步纳入听证范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加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力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