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人事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招聘的形式: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定于每年5月份进行。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员额内,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性质、编制数、缺编数和拟招聘岗位名称、补充人数、所需资格条件,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加试内容和形式等(见附件)。
二、各用人单位在制定招聘岗位时,要着眼于改善人才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及岗位的实际需要提出报考资格条件,防止提过高的学历、资历等要求,更不能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要求。设置资格条件时,既要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又要注重可操作性。不能搞身份、地域限制,不要使用“熟练”、“优先”等模糊词汇。有关问题按以下要求掌握:
1.专业条件。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除少数专业技术性很强或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一般按专业大类进行选择设定(参考附件1),不宜过细。综合管理类岗位对专业一般不作限制。对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岗位,各单位应提出设置理由。
2.学历(学位)条件。按以下类别设置:本科以上、专科以上、中专以上。如有必要,可在学历条件前加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要求。学位要求可视具体情况附加在学历条件之后,用括号标出,如:本科以上(学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士)等。3.年龄条件。原则设置在40周岁以下。具体按以下档次设置: 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当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