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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鹰潭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升格为正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批复》(赣编办文〔2008〕25号)文件精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升格为正县级,单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及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拟定我市有关侨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负责处理发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外、涉侨事件,负责常驻外籍人员的管理,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与交往。
  3.负责组织接待来鹰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物和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外国记者,指导、协调我市各级外事、涉外和侨务活动。
  4.负责管理我市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县及友好交流活动。
  5.负责我市外事、侨务干部的教育与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及市直各单位外事、侨务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工作。
  6.调查研究国内外侨务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侨办汇报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我市侨务工作情况。
  7.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鹰访问的审核工作,管理、收缴我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
  8.按照上级指示,负责市级领导人出访工作,统筹办理市级领导人的对外和涉侨交往事宜。
  9.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鹰定居的报批和安置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及我市对外开放地区和单位的开辟、调整工作,了解、掌握外国人及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在我市的活动情况和问题。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侨汇、侨汇购(建)住宅及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工作。
  12.研究、会签我市各级、各部门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文件;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外事、侨务纪律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外、涉侨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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