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着重开展对新增加专项治理项目涉及的单位、与民生关系紧密的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窗口单位的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不断创新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问题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要特别注意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正面引导,加大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着力建立科学规范的行风评议评价体系、运行方式和结果运用机制。由市纠风办牵头负责。
(十四)其他
继续开展企业减负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由市文化与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今年是纠风工作攻坚决战之年,专项多、任务重、难度大,很多项工作都有完成的时限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纠风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按时完成任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确保完成任务。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新部署的9项工作,7月中旬前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改革创新,源头治理。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三是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实现从以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要把定期督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有机结合,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项专项治理工作都必须开展督查,尤其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要依法依纪纠正不正之风,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