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08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办〔2008〕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2008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九日
龙岩市2008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第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先行先试,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加快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服务。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结合实际争取设立专门机构。
(二)加强工作规划。制定下半年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根据省里要求,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一个县(区)政府、一个乡(镇)政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各县(市、区)在推进试点乡镇工作的同时,也要确定一个政府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加强指导。
二、推进业务规范
(一)严格依据
《条例》的规定,参照省政府办的有关要求,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抓紧清理政府信息。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和非政府信息,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没有传送信息上网的市直部门单位,要在7月20日前把今年以来的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公开,并同时把纸质文件、电子文本送交到市档案局,送交一份纸质文件到龙岩图书馆。年底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完成2002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属主动公开的要上网、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