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国务院相继颁布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预防和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近年来,我国各地也在加大演练力度,华北电网和南方电网已于2006年成功进行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2007~2008年我省的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相继成功进行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联合演练,这些联合演练为我市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为做好我市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处置电网突发事件能力,在电网发生突发事件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电力供应和社会正常秩序,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工作方案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7]44号)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将有针对性地开展2008年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
(二)依据
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3、《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
4、《关于加强做好华东区域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的通知》(华东电监安全〔2006〕215号);
5、《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5〕20号);
6、《关于研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工作方案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44号);
7、《龙岩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龙政办[2007]189号)。
二、演练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演练,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