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2008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召开“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座谈会,总结交流活动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评选表彰600名先进个人,20个先进单位和集体。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是提升社会综合管理水平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对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双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为确保活动深入有序开展,成立德州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市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建立部门联系、信息交流、督促检查等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各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搭建平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切工作从全局出发,坚持联手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既有一定声势、又扎扎实实的要求,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引市民参与,使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德州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008年5月16日
附件:德州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福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苑 磊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 琦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韩炳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