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进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完善自律、协调、监督、服务和维权职能。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文化中介机构的管理,推动文化中介机构向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建立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构建全市统一的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全市文化市场的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文化执法物证的规范管理。
七、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
(一)加强对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预报、引导、奖励、调节、责任、监督、保障、应对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宣传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督办事项,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协调推进。
(二)加快政府文化管理职能转变。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切实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机构分开。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实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理文化直属单位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为主转变,充分发挥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构筑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务环境。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市统计部门要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按年度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