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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决定

  (三)积极稳妥推进文艺院团改革。根据广州文化发展总体布局和文艺院团情况,对院团实行分类改革,部分院团继续实行事业体制,传承发扬地方特色艺术,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部分院团转制为企业,开拓文艺演出市场,重塑市场主体。转企改制坚持“一团一策”原则,经过科学论证,选择合适的转制模式,并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按照市关于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文艺院团实际,切实做好人员的安置工作。改制后五年内政府在财政上继续给予扶持,为平稳过渡、谋取发展创造条件。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推行资金投入方式、用人和分配制度及运行机制改革,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全面实行“团场结合”,整合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发展旅游剧场,打造专业艺术演出品牌。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资助和支持文艺院团创作精品、培养人才。

  (四)推进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优化市社科院组织结构,创新投入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增强活力。整合广州文化艺术创作研究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绩效与投入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改革市属博物馆管理体制,部分博物馆下放区管理,制定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配套政策,文化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按有关规定逐步实行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各类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序流动的机制。改革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由对文化事业单位一般投入逐步转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和改进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优化投入方式、结构,提高投入效能。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单位的运作经费要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文化建设投入要重点向基层和农村文化倾斜。兼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原则,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资助公益性文化项目,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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