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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关于调整聊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聊城市委关于调整聊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聊委 [2008] 106号)


各县(市区)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加强对建设文明聊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聊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宋远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林峰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金维民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  万志博  市委常委、秘书长
        贾少勇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胜庆  市委常委、聊城军分区政
        汪文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侯 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冠凤  市政府副市长
        蔡同民  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会下设6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一个综合协调办公室。
  (1)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 万志博(兼)
  副组长: 张乐天  市政府秘书长
       牟桂禄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长
       申春建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曹宇翔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息办主任
       杨广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主任
       李东兰  市统计局局长
       王俊义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2)创建活动和宣传教育实施组
  组 长: 贾少勇(兼)
  副组长: 雷保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文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聊城日报总编辑
       白伟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路仕佼  市广电局局长
       杨兴成  市档案局局长
       刘东玲  市妇联主席
       田建国  市科协主席
       杨 杰  东昌府区委副书记
  (3)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 汪文耀(兼)
  副组长: 唐 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保太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 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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