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关于调整聊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聊委 [2008] 106号)
各县(市区)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加强对建设文明聊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聊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宋远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林峰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金维民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 万志博 市委常委、秘书长
贾少勇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胜庆 市委常委、聊城军分区政
汪文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侯 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冠凤 市政府副市长
蔡同民 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会下设6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一个综合协调办公室。
(1)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 万志博(兼)
副组长: 张乐天 市政府秘书长
牟桂禄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长
申春建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曹宇翔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息办主任
杨广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主任
李东兰 市统计局局长
王俊义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2)创建活动和宣传教育实施组
组 长: 贾少勇(兼)
副组长: 雷保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文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聊城日报总编辑
白伟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路仕佼 市广电局局长
杨兴成 市档案局局长
刘东玲 市妇联主席
田建国 市科协主席
杨 杰 东昌府区委副书记
(3)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 汪文耀(兼)
副组长: 唐 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保太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 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