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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农业特点,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发挥其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真正使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收到实效。

  (一)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资源开发。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发并建立省内外、国内外主要农产品价格和主要农资价格数据库。包括:省内外主产区和主销区粮食、棉花、油料的购销价格,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的期货价格和口岸价格;省内大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肉、禽、蛋及水产、蔬菜、水果、茶叶的交易价格;省内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地域性、季节性强,具有特色的农产品价格;主要农资零售价格。

  (二)加强农产品价格预测预警。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动态反映,会同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对农产品供求、价格等情况进行分析,对价格走势作出预测,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重大情况要向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并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重点利用广播、电视和乡村公示牌、公示栏等农民易于接触到的传播手段,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要根据农业特点,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农产品生产安排前、生产期、成熟期,发布价格预测信息;在农产品集中上市和购销季节,发布农民需要的即时信息,加快信息发布频率。对种植、养殖专业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可实行“点对点”的信息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来认识、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承办机构具体落实、其他职能机构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作规范、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认真总结前期进农户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经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工作不平衡、服务不到位、特点不突出、发展不持久等方面的问题。在抓好进农户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普及面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农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内容,做到因地制宜、创新方式、体现特色、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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