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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08〕98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建设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委制定的《三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三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
(三明市建设局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民政厅、福建省老龄委办公室、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转发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07]25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特制定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省委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展示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民心工程”、“爱心工程”。目标是力争在2010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0月)
  1.调查摸底:摸清我市现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了解残疾人、老年人等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掌握我市商业中心、大型公共建筑、主要道口等地理位置的布局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的活动范围。
  2.研究确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国家下发的创建“无障碍示范城”标准,研究对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010年6月)
  1.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1)缘石坡道:城市市区和郊区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缘石坡道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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