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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市政府工作会议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市政府工作会议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精简规范市政府工作会议管理,提高会议决策和行政管理效率,根据2008年2月13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现就精简规范市政府工作会议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严格控制会议规格。从严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市政府办公室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要尽量少开会,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工作落实。凡市政府可以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的,我市要立即部署,一般不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要严格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由市长确定。各单位不得将有关情况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
  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月最多召开一次,并尽量集中到每月10日召开(10日为公休日的,视情况提前或延后至工作日召开)。其他时间不开会。确需及时召开的,要按程序报批。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文件一般控制在10页以内。会议发言和汇报不得超过10分钟。
  (三)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要尽量减少陪会人员,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要提倡开短会。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安排半天,合并召开的会议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2小时。要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
  (四)大力提高会议效率。会前相关负责人要主动向分管副市长汇报准备情况,必要时要向市长汇报,征求领导同志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会议重点。所有会议都要充分准备。对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坚决不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汇报人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不要面面俱到,不搞“穿靴戴帽”。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至少应提前2天完成报批手续,提前1天印发与会同志。
  二、关于各类别会议的任务及要求
  (一)市政府领导班子例会。一般每周星期一召开。主要任务是沟通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各参政科室科长(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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