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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有效解决当前企业出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的态势,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增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运行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中小企业亏损面有所扩大。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就业和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事关今年全市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任务的完成。全市上下要深化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改善环境,了解、理解企业,做好服务企业的发展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转型发展和提升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保稳促调、治标治本两手抓,以稳定企业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和稳定发展的治本之策,努力保持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供金融财税支持
  (三)增加信贷资金供应。积极鼓励人民银行和全国性银行驻甬分支机构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倾斜,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鼓励银行积极发展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通过资产转让、证券化、信托理财产品等方式,引入市外及民间资金,放大银行信用。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探索推广各类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引进外地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加资金供应渠道。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搭建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与我市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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