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甬政发〔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去年以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加大卫生投入 创新发展机制 着力缓解群众“就医难”问题的决定》(甬政发〔2005〕46号)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经全面考核,确定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为2007年度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奉化市、象山县、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为2007年度卫生工作进步县(市)、区。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政府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卫生强县(市)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强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