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2008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云财税〔2008〕48号)
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州(市)财政局:
为科学制定和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并为开展双边、多边贸易关税谈判提供第一手资料,以充分发挥关税在适度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和市场及实施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现将财政部制定的《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及相关材料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08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的构成。调查表由表封面、企业财务主要指标表、重点产品调查表、重点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情况表等3张主表,企业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编报说明(电子版),以及增列税目建议表、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等2张附表组成。本套调查表为基层企业填报的统一格式。
二、调查的对象。基层填报单位,为内资、外资等各种经济类型的生产企业。请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州(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列示的重点产品目录为基础,按照《2008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企业户数分配表》(附件4)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或本地区产业结构和重点产品,在2005年调查企业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在目录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逐户落实调查表编报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主要产品或支柱产业,对重点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组织编报。
三、调查的产品。调查重点产品本着三年一个周期的原则,2008年以2005年调查过的产品为主,并在2005年调查目录基础上略有调整,净增35个,扣除1个因税号调整合并的产品,共计969个。根据2005年我省参加调查的企业填报的调查表看,涉及我省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有:咖啡、乌龙茶、普洱茶、红茶、混合水果汁、水泥、黄磷(白磷)、其他磷、硫酸、药品、尿素、过磷酸钙、其他矿物磷肥及化学磷肥、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橡胶胶乳、再生橡胶、牛皮革、棉纱、棉布、部分服装、热轧卷材、不锈钢卷板、非铝合金、未锻轧铝合金、热交换装置、其他液化空气或其他气体的机器、其他压滤机等。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州(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主要产业情况选择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也可在重点产品目录以外补充相关产品进行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