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合滨州实际,抓好全省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于列入省重点督查的重要会议,由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根据会议要求,制定出详细的贯彻落实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对于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市政府将其列入专项督查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3.突出民生问题,抓好省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市政府督查室要积极做好省长信箱信件的转办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认真抓好信件的办理答复,力争答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及时上报率达到100%;同时分季度筛选省长信箱中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信件进行督查调研,直接向致信人了解信件办理情况。
4.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省专项督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项督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搞好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和可靠的实地现场,确保省专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5.强化沟通联络,抓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搭建与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的平台,深入实际查究建议和提案的背景,科学制定办理方案,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率。
(三)与几大班子有关机构联动。对于按照市级领导分工的全市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会同市委督查室搞好情况调度,配合搞好现场督查的组织和实施,及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交办、审核、分办工作,按照办理要求督促牵头责任单位积极做好建议或提案的答复工作,并按要求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办理方式方法,推动建议和提案深入落实,畅通建言献策的渠道。对市人大确定的市政府重点落实事项进行督查,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推动人大交办事项深入落实。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办理市政协“社情民意日”等活动确定的建议事项。同时,积极畅通各类渠道为基层排忧解难,缩短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四)与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联动。政务督查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市政府督查室通过下发督办通知或电话告知等方式,明确承办单位的具体责任,要求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力求做到“六有”,即“有落实方案、有具体措施、有目标台账、有责任领导、有明确任务、有情况报告”,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各县(区)政府办公室都要确定分管政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确定办公室内部负责督查事项承办、分办和上报工作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督查渠道畅通高效。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要确保有相对固定的人员专门负责接收督办事项、反馈督查情况,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狠抓督促落实。对于专业性强的督查事项,采取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立项,委托部门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等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整体优势,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通过召开政务督查工作会议或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现场会,全面分析年度督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通报表彰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