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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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目标
(40分)
| 1
| 规模以上万元增加值能耗
| 2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20分,完成目标的90%得18分,完成80%得16分,以此类推。每超额完成10%加1分,最多加3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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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辖区内市管理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 10
| 所有企业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10分,90%完成目标得9分,80%得8分,以此类推。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所有企业中有一家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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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辖区内市管理的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
| 10
| 所有企业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10分,90%完成目标得9分,80%得8分,以此类推。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所有企业中有一家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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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措施
(60分)
| 4
| 辖区内企业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
| 10
| 所有企业按需评估的项目总数计算得分,全部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核的得10分,90%得9分,80%得8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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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辖区内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
| 10
| 所有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全部淘汰得10分,90%得9分,80%得8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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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辖区内市管理的重点用能企业的机构建立、人员、计量配备情况
| 20
| 所有市管理的重点用能企业:
①全部企业建立节能机构,配齐节能专职人员得5分,90%得4.5分,80%得4分,以此类推。
②全部企业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得5分,90%得4.5分,80%得4分,以此类推。
③全部企业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得5分,90%得4.5分,80%得4分,以此类推。
④全部企业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5分,90%得4.5分,80%得4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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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辖区内企业国家、省、市节能资金扶持项目进展情况
| 10
| 所有企业的资金扶持项目按期全部完成得10分,90%得9分,80%得8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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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政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情况
| 5
| 本乡(镇、办)财政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得5分,没安排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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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
| 5
| 本乡(镇、办)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得5分,没开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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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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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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