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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调查范围: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已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在限额以上和以下企业分别组织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
  2.交通运输业。建立公路、水上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上运输和港口是指从事公路(包括城市公交)、水上营业性运输和港口装卸业务的企业(包括个体专业运输户),不包括社会车辆和私人家庭车辆的交通运输活动。运输企业管理分散、流动性强,需要对不同性质的运输企业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在从事营业性公路、水上运输的重点企业和港口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的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并在工作规范化以后逐步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部专业运输企业。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实施典型调查,按照单车(单船)年均收入耗油量或单位客货周转量耗油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数量,推算其能源消费总量。
  调查内容:汽油、柴油、燃料油消费量等。
  调查频率:年报(从2008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组织对重点专业运输企业和港口全面调查,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典型调查。
  (六)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统计制度。
  1.城镇居民生活用能。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
  调查范围:与现有城镇住户调查范围相同。
  调查频率:季报(已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调查部门组织抽样调查。
  2.农村居民生活用能。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等。
  调查范围:与现有农村住户调查范围相同。调查频率:季报(已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调查方式:市统计调查部门组织抽样调查。(七)建立健全主要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针对饭店、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大型建筑物,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八)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制度。能源利用效率统计主要是指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业务量能耗统计。目前在全省千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范围内建立了49种重点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统计调查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逐步增加耗能产品的统计品种。
  (九)完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核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要在抓紧制定统计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立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调查制度,尽快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完整地纳入正常能源统计调查体系。
  有关能源统计制度、调查表、核算方案等,由市统计局另行印发。

滨州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节能办)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地、各重点企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工作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县(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制定的能耗指标和GDP核算方案,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单位GDP能耗及其他监测指标的核算进行严格规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56户重点耗能企业主要由市统计局和市政府节能办负责监测,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对本地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各级统计部门从2008年起,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反映各地工作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二、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一)对全市以及各县(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监测指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等。
  (二)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主要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火力发电、造纸、纺织等。
  监测指标: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为市确定的56户重点用能企业及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监测指标: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等。
  (四)对资源循环利用状况和“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建设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资源循环利用指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量。
  三、对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
  (一)对GDP的监测。
  第一组:GDP总量的逆向指标,用于检验GDP总量是否正常。
  1.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2.各项税收占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的比重。3.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GDP的比重。
  第二组:与GDP增长速度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现价GDP增长速度是否正常。
  1.各项税收增长速度。
  2.各项贷款增长速度。
  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第三组: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否正常。
  1.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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