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全市建筑行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全市建筑安全工作动态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负责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及城市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库;
(五)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加固。
十九、市交通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运码头、渡船、旅游船舶、农用船舶等水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船舶、水上设施安全检验、发证和船员安全培训及发证管理等工作,负责水上水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运输企业行车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进行调控和制定实施应急措施;
(四)负责交通战备、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对全市所有运力实施统一调配、指导,保障国防战备任务的需要。
二十、市水务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利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库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决堤、垮坝事故发生;
(四)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河道以及河道采砂的安全管理。
二十一、市农牧林业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农牧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督促乡镇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法规;
2、负责组织乡镇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乡镇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3、参与乡镇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全市乡镇企业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
1、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发证等工作;
2、负责农机设备的安全检查、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各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草原、森林防火工作;
(五)负责林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