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扶持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全面开通农村客运交通线路,实现村村通公交。加强机动车安全检验,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治理事故多发点。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进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gps)装备,督促指导各运输企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中卫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基地。
水上交通: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基础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实现黄河、轮渡和水上旅游船只的船型标准化。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使用船只及农用船违法载人行为。
铁路运输:加快实施铁路与主要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工程。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初步形成主要干线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成综合移动通信系统和功能完善的铁路行车安全保障体系。
民用航空:加快空管设施建设,提高航班飞行指挥监控能力和反应系统。
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禁止农机载客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
建立中卫市事故预防与鉴定中心。建立一个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建立涉及矿山、危化品、建筑、冶金、建材等行业的中卫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规范从业行为,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
开展重大事故及灾害机理、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安全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以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信息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现代安全管理、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等相关技术研究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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