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进行半年检查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8〕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调整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内容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28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对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进行半年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办公室共76个参赛单位。
二、具体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7月中旬)。由各参赛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公文处理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并组织落实。
(二)互检互查阶段(7月下旬)。由8个赛区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做法是:
1.听汇报(每个受检单位汇报上半年公文处理情况,时间不少于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