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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8年十大民生工程的通知


  (六)教育惠民工程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年内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8所,完成2.7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彻底消灭历史遗留的中小学D级危房。

  (七)城乡环境安全工程

  总体目标是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5%以上。一是在全市建设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5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1.2万吨,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二是重点实施7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88万吨,确保城区空气环境安全。

  (八)农村道路及乡镇客运站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村通油路”工程,确保年内通油路行政村达到96%。加快推进乡镇客运站建设,确保完成10个乡镇客运站建设任务,使建站乡镇达到44个。

  (九)平抑物价工程

  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市场供应量,加强市场监测和物价调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有效控制猪肉、豆油、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及物价总体水平,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平安稳定工程

  深入开展奥运安保工作,密布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力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合法利益诉求和信访群众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任务指标分解(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推进机制。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是市政府让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是推进和谐锦州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要统筹谋划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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