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8年十大民生工程的通知
(锦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08年十大民生工程,现就有关落实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大民生工程
(一)创业带就业工程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创业保护“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扶持和鼓励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年内实名制安置就业5.19万人,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270人,实施普惠制就业培训2.85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0万元,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8.4万人,确保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兜底安置、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0%以内。
(二)养老保险扩面工程
按照“扩大参保范围、增加基金收入、解决困难群体参保问题”的原则和新调整的参保政策,全面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年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6万人,参保人数达到56.9万人,统筹基金征缴达到7.2亿元。
(三)城乡养老服务社会化工程
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改造和完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50个,政府资助老人达到1100人、公众老人达到2400人、养老中介组织达到11个。新建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6所,改造乡镇敬老院12所,新增床位1000张以上。
(四)扶贫帮困工程
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通过整村推进、移民、贫困劳动力培训、产业化扶贫、定点扶贫等方式,解决2万贫困人口的稳定温饱问题。逐步完善取暖、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配套,广泛开展城乡特困户生活、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取暖、农村困难群众医疗等救助活动,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
(五)健康进万家工程
加大社区医疗服务力度,建立责任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开展集中检验检测,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完成医保免费进社区,确保做到“医疗进社区,健康连万家”。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畅通县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加快甲级村卫生室建设,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确保做到“医疗到乡村,人人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