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通报
(滨政字〔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近年来,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广大官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大力构建社会化消防新格局,实现了连续两年零伤亡的成绩,为促进“平安滨州”、“和谐滨州”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2007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745次,出动车辆1438辆、警力8519人,扑救火灾489起,抢险救援256次,抢救人员250人,疏散被困人员1924人次,挽救财产价值5226万元。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成功处置“3.17”无棣液化气槽车泄漏火灾事故、“5.5”阳信深井救人、“5.14”滨城营救塔吊轻生男子、“5.15”博兴溶剂油泄漏事故、“6.3”无棣加油站火灾事故等重大危险事故。先后有6个单位、8名官兵被省消防总队表彰,8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部被省公安厅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