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继续抓紧清理政府信息。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和非政府信息,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今年年底前要将 2002 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完毕,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上网公布。

  (二)抓紧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要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

  (三)着手研究集中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人员少、办公场所小、受理柜台设置不便的情况,市府办将研究其委托集中受理事宜;同时,对未具备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条件的部门,将研究由市政府网站统一提供网上受理窗口。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衔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反馈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市效能办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完善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评议,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各单位政府网站专栏内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各区要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和机制,规范政府公报的形式和内容;要侧重刊登公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1.各级国家档案馆要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

  2.市文化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快各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3.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加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送交政府公报、政府部门文件,方便公众查阅。

  五、继续开展学习培训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继续把镇(街道)、下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作为培训重点。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座谈研讨、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继续组织人员按照市人事局部署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条例》培训,市府办将适时通报省人事厅组织的《条例》开放式网络培训结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