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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府办〔2008〕1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为我市的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还没有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的,在保证现有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尽快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位。

  (二)加强工作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市政府将确定2个市直部门、1个区政府、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各区政府也应明确相应的镇(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7 月中旬前要将试点单位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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