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高中等三所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20号)
荥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荥阳市高中、二高、实验高中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收费问题的申请》(荥发改[2007]122号、123号、124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费改收 [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荥价成本监审[2007]第3号、4号、5号)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荥阳市高中学生公寓楼住宿费为200元/生/期;
二、荥阳市第二高中学生公寓楼学生住宿费为180元/生/期;豪华学生公寓楼住宿费为300元/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