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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商标注册保护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商标注册保护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陕工商函字〔2008〕180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商标注册保护,以实际行动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是灾区企业恢复重建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尽职尽责,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积极支持地震灾区企业做好商标注册申请等工作

  对因地震灾害影响,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等相关手续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动出具证明,帮助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实有帮助且正处在待审查期的商标,核实后上报国家总局,经批准可予以提前审查,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地震灾区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就有关商标驳回复审、撤销商标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及商标争议申请、答辩、补正等有关事宜不能作出反应的,待灾区秩序恢复正常后可顺延,工商部门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并帮助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

  三、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免费为灾区企业或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等事宜

  在抗震救灾中,省内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灾后重建。经组织引导,全省商标代理机构达成共识:从现在开始两年内,凡我省受灾地区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到期续展、许可使用、变更和转让等事宜的,省内各商标代理机构将免除代理费用;重灾区的企业或自然人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等相关业务时,凭辖区工商局开具的证明,报省工商局审核,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规费部分将给予全额资助。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入企业,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商标注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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