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威海工业新区部分行政管理权限的意见

  22.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行业的综合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程招标投标、监理、造价、质量、标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职工劳动保护费用的征收管理;负责外地进驻工业新区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备案及管理;负责建机行业管理;负责铝合金门窗备案证管理。
  23.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问题技术鉴定。
  24.负责市政设施、供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风景名胜区、节约用水、防洪排涝、燃气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5.负责房地产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2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区内农村公路中长期规划,报市交通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负责县乡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关于水利、林业、农机、畜牧管理权限
  2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市水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查处破坏水利工程、非法采沙、非法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区内河道采沙、取水许可等需要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转报工作。
  28.负责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地林木资源管护等工作;报告并协助市林业局组织查处区内林业违法案件;负责区内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和移植、木材运输、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等需要办理许可证事项的申请转报。
  29.负责区内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和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农机用油管理工作,管理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指导农机维修网点设置,负责维修网点的年度检审和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及维修质量监督工作。
  30.负责区内畜牧业发展、畜禽防疫、动物检疫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关于审计、统计管理权限
  31.按照《审计法》的规定,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