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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程仍然缓慢。白城市、珲春市污水处理项目到目前已超过建设周期仍迟迟无法建成,应于2007年开工建设的长白山管委会、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到目前仍未开工建设。

  三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十一五”期间,国家用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对各级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建设给予了支持,但目前我省部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地方配套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影响我省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程。

  四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到位。公主岭市、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由于收费不足处于停运状态,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也是开开停停。永吉县等城市到目前仍未征收污水处理费,辽源市、四平市、公主岭市、梨树县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足50%。

  五是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收集率仍然不足。永吉县排水管网收集率不足30%,辽源市、四平市、公主岭市、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等配套管网收集率也均不能满足建设部的运行负荷要求,严重影响城市的减排指标和污水处理效率。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通过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资金引导和补助机制、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奖惩机制、排水许可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和运行效率。

  二是大力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步伐。已经开工在建的桦甸等城市要大力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力争于2008年年底前建设完成,松花江流域的所有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都要于2008年开工建设,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停止“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

  伊通县、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于2008年7月底开工建设,并将整改情况于2008年7月31日前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已建成的梨树县、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要于2008年7月31日前通过验收并开始正式运行,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定期将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上报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上述要求请抓紧落实,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视整改情况向省政府提报处理意见。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各城市政府要建立有力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充分利用城市排水许可制度的落实,结合城市实际,采取提高代收缴手续费率、联合工商、公安,扩大收费人员队伍等形式,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延吉市、松原市污水处理收费效果很好,有关城市可参照学习。没有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前三年要尽快制定办法,开始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费用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足额补足,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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