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机制有新突破。各级政府通过建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和融资平台机制,引导污水处理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通过建立领导小组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显著加快了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速度;通过强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切实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特别是延吉市、松原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高达85%以上;通过建立各级发改、建设、环保等部门的督导、调度、通报和考核机制,全面加快了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进程并促进了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
(三) 全省城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进展速度明显加快。
按照国务院《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要求,在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等多部门的积极争取、科学指导及协调配合下,到2008年6月,松花江流域30个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工作全部结束,27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完成,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座,13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到2008年年底前将有8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敦化市、蛟河市、磐石市污水处理项目将提前建设周期开始试运行,大大提高了我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水平。
(四) 城市污水处理厂产业化运营水平明显提高。部分
城市纷纷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运行,仅2007-2008年,我省已有9个城市采取了污水处理项目合资合作、BOT、TOT等多种方式的产业化运营模式,确保了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建设和运行。
(五)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水平明显提高。在省环
保局的积极努力和科学指导下,全省已经建设完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已经安装了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可24小时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的PH、COD、BOD、水量等指标,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也全部进行了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确保了对污水处理项目的监控和有效指导。
(六) 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开始实施信息报告制度。
在国家建设部的指导培训下,省建设厅对全省47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实施了信息报告制度,已建成项目实施月报、在建项目实施季报,拟建项目实施预报,并监督跟踪各项目的报告情况和准确性,有效指导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监管。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城市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程度仍然不足。个别城市仍未建立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收费机制、监管机制都未能有效建立并落实到位,严重影响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