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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的通知

  (四)支持内需驱动型增长,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扩大内需方针,把握消费升级和消费热点变动趋势,丰富消费信贷产品,优化消费信贷结构。要满足信息家电、城镇医药消费、旅游消费等方面信贷需求,规范发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要积极发展农民信用卡、农民工特色银行卡等产品,拓展郊区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满足当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适度扩大消费的融资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和创新方向,稳健发展住房消费信贷。要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信贷投放,满足特定人群和中低收入人群的合理自住、租住需求。要根据“梯级、适度、渐进”的消费导向,积极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消费,支持土地节约型、节能环保型住宅消费。
  (五)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支持世博会建设项目,以“枢纽型、功能型、网络化”为导向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以集成电路、TFT-LCD等为代表的重大产业布局项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以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项目等市级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浦东新区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发展,支持物流、电信、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发展的融资需求。要积极拓展中长期进口低息优惠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进口,促进进出口均衡发展。
  三、黄色:信贷投向审慎类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当前投资形势,正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方向中,密切关注投资和信贷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蕴藏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一)规范发展房地产信贷业务
  各金融机构要深刻理解房地产调控导向,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等政策出台的影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双向调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贷款。要密切监测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情况,科学把握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占比。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房地产企业资金状况的影响,尤其是对中小房企资金链的压力,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展期问题。对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要控制贷款发放和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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