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的通知
(上海银发[2008]126号)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支持上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分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结合上海市经济、金融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平衡信贷投放节奏,努力实现信贷业务发展和金融宏观调控的良性互动。
  二、各金融机构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执行贷款条件,有保有压,提高贷款投向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三、各金融机构要重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国际经济波动、人民币汇率调整和银行体系流动性变化等情况,合理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丰富风险管理工具,综合管理各类风险。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本指引的要求,及时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信贷投向分类政策。有关政策文件要及时报备我分行。在执行本指引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分行。为进一步改进人民银行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提高信贷政策执行效果,我分行将于近期试点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请各金融机构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8年修订)

  2008年上海市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围绕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围绕从紧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整功能,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支持上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近期宏观调控精神,现就上海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向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蓝色:信贷投向倾斜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