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明电〔2008〕98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委直属单位:
进入主汛期特别是5月下旬以来,我省大部地区先后出现了强降雨过程,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仍将有中到大雨,局部县市有暴雨。为切实做好当前防范强降雨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74号,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务必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发生暴雨天气的紧要期,防汛责任人务必上岗到位,履行防汛职责。要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企业防洪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临海、沿山与低洼企业危房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山边、路边、水边、溪边的企业和矿区人员及时转移,确保万无一失。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防灾预案,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做到临危不乱,有序防灾救灾。
二、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做好副食品基地防范工作,督促当地副食品基地疏浚基地房舍周边排水沟,特别要做好低洼地的防涝工作,加固蔬菜大棚及生猪、蛋禽基地房舍屋顶等,重点抓好蔬菜基地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确保基地生产。要做好仓储网点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势较低的仓储网点设施防涝防滑坡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将有关人员和重要物资转移安全场所。要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商品货源组织和储备,指导企业有序增加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应,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电网运行监控、电厂运行巡查,特别要加强重要输变电设备等设施的巡查和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各水电站要对大坝、围堰、泄洪设施、闸门、通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按应急预案做好防大汛的准备。永泰界竹口、宁德洪口水电站等在建工程要加大移民搬迁力度,切实做好库区移民的防汛度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