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归档和发布办法》,开展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归档工作,建立中介机构基础信用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推进人才服务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警告提示、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司法处罚等惩戒,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的工作是今年国务院纠风办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之一,重点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谋划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从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高度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安排,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抓住重点,明确责任。要从源头、领导、主管、查处、反馈等五个环节入手,加强规范管理。抓源头,要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关。抓领导,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行动方案,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主管,要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治理责任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同人才中介机构脱钩。抓查处,要加大对人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以儆效尤,要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抓反馈,对人才、用人单位的投诉、举报,要及时予以落实反馈,接受社会的监督。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追究有关责任。
(三)舆论造势,形成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舆论媒介,及时报道治理情况,大力宣传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才中介组织各类违法行为的认知程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优化人才中介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