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


  1.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 10月 31 日前。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

  4.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三、招生层次、专业、考试科目、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学分及学费
层次招生专业入学考试科目学习年限学分及收费标准
高起专小学教育语文、英语业余学习年限2.5-6年。   各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根据闽价[2001]费字310号文,学员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90元,按80学分交费。各专业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500-600元,第二学年结算后再确定标准。  每学年学费需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心理学
学前教育
法学
行政管理
经济学数学、英语
工商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电算化
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教育 大学语文、教育学与心理学、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英语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
心理学
历史教育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数学教育 高等数学、教育学与心理学、英语 
物理教育
化学教育
体育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行政管理大学语文、管理学基础、英语
经济学高等数学、管理学基础、英语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法学 大学语文、法律基础、英语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