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公交票价体制、建立票价优惠机制的通知
(郑价金〔2008〕9号)
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步伐,切实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8年4月29日,我局召开了“完善公交票价体制、建立票价优惠机制简易听证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公交票价体制、建立票价优惠机制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低票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公交基础票价体制
1.现行公交基础票价和线路票价维持不变。
2.夜班车线路票价。为满足市民开通“通宵夜班线路”的要求,今后,要逐步开通一些“通宵夜班线路”,运营时间为21:00-6:00,其中24:00-4:00时公交票价为:普通车2元,空调车3元;其它时段夜班车票价维持不变。
3.旅游专线票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不超过同车型长途公路客运票价标准核定。
4.今后,新开通的公交线路票价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逐步建立票价优惠机制,充分发挥价格吸引和引导客流的杠杆作用
1.维持现行公交月票政策和计费标准不变,推行公交月卡(以下简称“月卡”)。具体计费办法为:月卡分成人月卡和学生月卡,成人月卡按5折计费,学生月卡按2.5折计费;成人月卡起存金额40元,学生月卡起存金额20元,乘客根据当月乘车的实际需要,可以多存、续存,限当月使用。
实行“月票”、“月卡”并用,由乘客根据需要选择使用零票、A卡、B卡、C卡、月卡的出行方式。低保家庭的学生月票C卡转为学生月卡使用的,继续享受每年免费充值2个月的优惠政策。
月卡使用的范围为现行月票可适用的公交线路(含空调车)。
2.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市公交总公司将逐步推出高峰期换乘优惠、平峰期低折扣优惠等时段优惠措施,发行日卡、周卡、季卡、年卡等时间卡和各种纪念优惠卡。为建立方便、灵活的公交票价优惠机制,允许公交企业在保持B卡、C卡和此次新推出的月卡折扣幅度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IC卡的折扣幅度,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以公里为基础”的票价核定办法暂不出台,待公交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调查、论证,并举行价格听证后,再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