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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08)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郑价工〔2008〕7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中石化、中石油郑州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办传真[2008]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郑州市汽、柴油销售中准价格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郑州市汽、柴油中准价格(见附表)。

  二、各加油站在销售汽、柴油时,要及时更新价格公示,明确标明品名和单价。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本通知自2008年6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零售中准价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零售中准价
 

品质比率

吨价

升价(元)

中准

90#乙醇汽油

100

6960

5.17

93#乙醇汽油

106

7378

5.49

97#乙醇汽油

112

7795

5.80

0#柴油

100

6495

5.60

-10#柴油

106

6885

5.94

+5#柴油

98

6365

5.49

+10#柴油

96

6235

5.38

注:1.各经营者可在零售中准价格基础上,在上下8﹪浮动幅度内,自行安排具体零售价格。加清洁剂乙醇汽油、高清洁柴油每升加价0.05元。

2.以上价格自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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