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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政府纠风办、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价格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政府纠风办、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价格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价检字〔2008〕2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纠风办、工商局:

  当前,面对市场价格结构性上涨过快以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保持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燃料、建材等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价格的稳定,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价格、纠风及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价格环境,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坚持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要围绕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一)贯彻一个主题:规范经济秩序,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围绕两个防止: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既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又是价格监管的重要目标。

  (三)加强三个服务:服务社会,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建设;服务群众,积极受理价格举报,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经济发展,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上涨的连续反应,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价格秩序稳定。

  (四)突出四个重点: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稳价格,就是要着力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和秩序规范;安民生,就是要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保改革,就是要着力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促发展,就是要着力优化价格环境。四个重点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把“稳价格”摆在工作首位、放在重中之重。

  (五)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主要包括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日常巡查,突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防止价格上涨连续反应,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建设。二是大力整顿规范价费秩序。组织开展惠农价费、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药价格、铁路运费、通信资费等专项检查。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主要在加强指导、全面推进、注重实效、培育特色、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四是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包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速举报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举报工作质量。五是注重加强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大力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学习宣传活动,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六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检查人员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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