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道路旅客运价浮动问题的通知
(冀价经费〔2008〕27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2008年6月20日国家再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为消化成品油价格上涨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精神,对我省道路旅客运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成品油价格上调后,我省道路班车客运运价可在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改革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方式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6]第6号)中规定浮动幅度内适当上浮。
二、本次道路旅客运价浮动不受《河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道路旅客票价一经确定公布,三个月内不得变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