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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的重大部署,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从2008年起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

  建国以来,全市共建成并注册小型水库519座,其中小(1)型水库88座,小(2)型水库431座。由于我市小型水库始建年代早,受当时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限制,工程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失修、老化现象严重(全市519座小型水库中病险水库513座),多数中小河道防洪标准低,河道闸坝病险率高,防洪形势严峻,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治理工程。

  二、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促进人水和谐”的治水战略目标,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汛抗旱并举,治理保护并重,找水、保水、节水兼顾”,科学规划,标本兼治,全面提高水库、河道工程的防洪减灾、保障供水、改善生态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水利保障。

  (二)目标任务。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固后的水库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2008年全市规划完成168座小型头顶库、串联库的加固任务,其中小(1)型30座,小(2)型138座;2009年完成178座小型水库的加固任务,其中小(1)型30座,小(2)型148座;2010年完成167座水库的加固任务,其中小(1)型27座,小(2)型140座。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内重点小型泄洪河道治理,确保河道防洪能力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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