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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基建施工招标项目实行推出前确认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基建施工招标项目实行推出前确认制度的通知
(浙教办计〔2008〕71号)
各省属高校、直属单位:
为有效控制省属高校、单位的债务总额,防范财务风险,经与省财政厅商量,决定对省属高校、直属单位已立项施工招标项目实行推出前确认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执行。
一、
凡已经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在施工招标推出前,各业主单位须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资金来源、高校负债及造价控制措施等情况,经我厅确认同意后,学校方可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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