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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管〔2008〕30号)


各市、县农机局:

  为认真吸取“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及其驾驶人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整改指令》第37号及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现就深入开展变拖及其驾驶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变拖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6.29”事故发生在全国人民喜迎奥运,全省各地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四部局联合部署,大力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之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各地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和整改指令的精神,自觉把上级的指示要求转化为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努力增强规范管机的自觉性,严格履行农机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苏农机管[2008]27号文件要求,坚持做到有错必究,坚决防止专项整治走过场,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有效性,防止和避免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变拖专项整治的力度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是预防事故的重要基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全面、细致地排查整改,对2004年以来受理的变拖发牌办证业务,要一台不漏地进行认真清查,确保“情况明,问题清,整改实”,切实消除牌证管理的安全隐患。

  (一)查档案,规范档案管理。根据《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逐台逐人梳理,对档案资料不齐备的,要逐一完善;对档案记载信息与拖拉机登记、驾驶证申领实际不符,申请人、经办人签字不完整,或无资格人员经办牌证发放,保险凭证等相关申报资料不全的,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予以整改;对管理系统网络信息登录不全的,要根据实际补录;对档案填写内容有改动的,由经办人和主管领导在改动处分别签字确认;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所属档案内容和上网信息的真实性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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