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建设。
1.强化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服务功能。引导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加强科技成果的二次挖掘,建立完善的交易成果信息库,充分发挥发布和披露交易信息的功能。支持市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入场交易,并实行免费挂牌和“零成本”交易服务。鼓励拓展业务功能,推进形成以风险投资、企业改制、股权托管、私募融资、辅导上市为主线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快速成长通道,完善创新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构建促进技术与资本有效衔接的平台。
2.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完善市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布点建设,建立市、区(市)县两级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广泛便捷的渠道。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管理,制定办事指南,完善服务流程,对签定的合同实行免费登记,定期培训相关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培育和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市级技术转移中心创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开展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应用型科研成果的技术转移,提高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成功率。依托成都科技应用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创新驿站建设,形成连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工作网络,以技术服务机构为支撑,为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促进跨区域技术转移。
(四)举办专业性技术对接活动。以企业技术需求为主导,围绕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群发展等,策划举办一系列专业性技术洽谈、项目对接活动,推动市内外重大技术成果、专利技术与本地企业对接,促进我市与国内、国际间的技术转移、辐射及交易。
(五)探索农村专业技术市场建设。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选择有条件的区(市)县先行开展农村专业技术市场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村推广和扩散。
(六)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引导建立技术经纪人协会、技术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探索技术经纪机构的运作模式,研究制定技术经纪人的资质认证标准,加强对技术经纪人的培训,逐步形成初、中、高级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技术经纪人行业自律,提高技术经纪人的职业道德,促进技术经纪活动健康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经纪活动,提升技术经纪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市场机构监管职能。
1.加强技术市场监管。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做好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工商、财政、税务、质监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2.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市科技局牵头做好技术市场相关信息的汇集、发布工作,及时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的情况和特点进行专项统计分析,了解技术转移流向与动态,为技术市场管理协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