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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成都技术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成都技术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成办发〔2008〕56号 2008年7月1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将成都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推进西部科技中心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市字〔2006〕75号),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7〕609号)和《四川省技术市场条例》,现就加快推进成都技术市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
  按照“政府搭台、政策激励、需求导向”的思路,加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遵循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鼓励技术交易。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市科技局合同认定、登记并报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免征营业税。
  2.支持技术开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但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着力打造区域网上技术市场。
  1.搭建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网络优势,建立成都网上技术市场及区(市)县分市场,并结合产业逐步建立网上专业技术市场,吸引成果、技术、中介、资本、人才等关键要素集聚,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服务于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科技人员的技术交易网络。
  2.建立完善的技术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发布、洽谈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为技术转移和交易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降低技术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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